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枣庄市滕州市大同路与荆河中路交叉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