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枣庄市滕州市大同路与清河路交叉口西南220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