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经营范围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办公服务;纸制品销售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文艺创作;礼仪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医用包装材料制造;图文设计制作;摄影扩印服务;软件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展开枣庄市滕州市大同路与清河路交汇处向南20米路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