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,参照市青年人才招聘有关要求并结合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实际,报请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0人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形式
本次招聘分两批组织实施。
第一批优选高学历、急需专业人才,只进行面试;
第二批招聘在第一批优选剩余岗位内再进行笔试、面试选拔,报名具体事宜另行网上通知。
二、招聘范围与要求
第一批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学位(含)以上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;
(二)取得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、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(有关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)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;
(三)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人员;
(四)取得以下专业(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)的一级建造师,一级造价工程师、一级注册建筑师、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;
(五)具有以下专业(建筑工程、交通工程、水利工程、煤炭工程、机械工程)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;
(六)取得全国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(试验检测师,助理试验检测师,试验工程师,试验员)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C证)资格证书人员。
三、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,年满18周岁,有年龄要求的,日期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1日。
(二)政治素质好,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、奉献意识;品学兼优,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、实践能力。
(三)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、综合素质、专业水平,服从组织安排。
(四)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,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学历及学位证书、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:
1.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、行为不端、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(聘)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;
2.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,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;
3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四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个人报名。
第一批
报名时间:2021年5月22日9:00-5月26日16:00
查询时间:2021年5月22日11:00-5月27日16:00
报名网址:www.tzrcjt.com(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)。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(www.tzrcjt.com),如实填写、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。两类招聘每人各限报一个岗位且报名岗位不得重复,重复者取消应聘资格。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,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,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。报名截止后,不受待审核期限制,可直接进行审核。初审通过,报名信息不能更改。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,扰乱报名秩序,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(二)资格初审。
由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工作,在报名期间(节假日不休息)查看网上报名情况,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。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,不得拒绝报名;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,要说明理由;对提交材料不全的,应注明缺失内容,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。通过资格初审的第一批考生应于2021年5月22日11:00-5月28日16: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,面试费用70元。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,视为放弃。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,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(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楼)办理减免手续。缴费成功人员应及时打印《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》《应聘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》(参加面试时使用)。
五、考试内容和方法
(一)第一批招聘有关要求。
第一批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,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网上通知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、岗位匹配、应变和形象举止等。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,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,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,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。
(二)第二批招聘有关要求。
第二批招聘采用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体笔试、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网上通知。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,笔试、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。按笔试成绩40%、面试成绩60%的比例,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。
(三)资格复审和考察。
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
第一批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,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,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∶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纪录等。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,取消录用资格,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
考察人选须按招聘岗位要求,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,主要包括: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(未取得学历证的应届毕业生,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),相关专业职称证明、职业资格证书,身份证。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
(四)体检。
对考察合格人员,按职位计划1∶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,并统一组织体检。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(五)录用。
已通过考察、体检的人员进行录用,对自动放弃或考察、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所考岗位录用计划已满,服从调剂的剩余人员,经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岗位要求相符的其他空缺岗位。
六、公示及薪酬待遇
(一)公示。根据考察、体检结果,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经公示无异议,报市国资局同意,企业录用(试用期一年),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。
(二)管理及薪酬待遇。招聘人才录用后,应遵守企业管理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,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(岗位)工作,执行所在企业薪酬制度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、国资局、相关市属国有一级企业组成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委托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,市纪委监委、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。
(二)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(三)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人社局、国资局和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,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,不单独电话通知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报名咨询电话:0632-8129999
公开招聘监督电话:0632-8055189
附件:
1.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汇总表
2.有关重点高校目录
滕州市属国有企业人才招聘领导小组
2021年5月18日
附件1

附件2有关重点高校目录
一、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
1.北京大学2.中国人民大学3.清华大学4.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.北京理工大学6.中国农业大学7.北京师范大学8.中央民族大学9.南开大学10.天津大学11.大连理工大学12.吉林大学13.哈尔滨工业大学14.复旦大学15.同济大学16.上海交通大学17.华东师范大学18.南京大学19.东南大学20.浙江大学21.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2.厦门大学23.山东大学24.中国海洋大学25.武汉大学26.华中科技大学27.中南大学28.中山大学29.华南理工大学30.四川大学31.重庆大学32.电子科技大学33.西安交通大学34.西北工业大学35.兰州大学36.国防科技大学37.东北大学38.郑州大学39.湖南大学40.云南大学41.西北农林科技大学42.新疆大学
二、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
1.北京交通大学2.北京工业大学3.北京科技大学4.北京化工大学5.北京邮电大学6.北京林业大学7.北京协和医学院8.北京中医药大学9.首都师范大学10.北京外国语大学11.中国传媒大学12.中央财经大学13.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4.外交学院15.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6.北京体育大学17.中央音乐学院18.中国音乐学院19.中央美术学院20.中央戏剧学院21.中国政法大学22.天津工业大学23.天津医科大学24.天津中医药大学25.华北电力大学26.河北工业大学27.太原理工大学28.内蒙古大学29.辽宁大学30.大连海事大学31.延边大学32.东北师范大学33.哈尔滨工程大学34.东北农业大学35.东北林业大学36.华东理工大学37.东华大学38.上海海洋大学39.上海中医药大学40.上海外国语大学41.上海财经大学42.上海体育学院43.上海音乐学院44.上海大学45.苏州大学46.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7.南京理工大学48.中国矿业大学49.南京邮电大学50.河海大学51.江南大学52.南京林业大学53.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4.南京农业大学55.南京中医药大学56.中国药科大学57.南京师范大学58.中国美术学院59.安徽大学60.合肥工业大学61.福州大学62.南昌大学63.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64.河南大学65.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66.武汉理工大学67.华中农业大学68.华中师范大学69.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0.湖南师范大学71.暨南大学72.广州中医药大学73.华南师范大学74.海南大学75.广西大学76.西南交通大学77.西南石油大学78.成都理工大学79.四川农业大学80.成都中医药大学81.西南大学82.西南财经大学83.贵州大学84.西藏大学85.西北大学86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87.长安大学88.陕西师范大学89.青海大学90.宁夏大学91.石河子大学92.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93.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94.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95.宁波大学96.中国科学院大学97.第二军医大学98.第四军医大学